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和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审核本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开题报告。
3.配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4.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选题要求
1.选题应符合美术与设计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应用和发展趋势,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2.鼓励学生结合社会实践、科研项目、企业合作项目等进行选题,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工作量和难度,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4.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选题,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选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批。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一定的科研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兼职指导教师。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名,以确保指导质量。
3.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帮助学生明确研究方向和设计思路。
(2)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规范和写作方法。
(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写作和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评阅意见表。
(5)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五、过程管理
1.开题报告
(1)学生应在选题确定后 2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等内容。
(2)开题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应组织开题论证会,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应根据论证会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中期检查
(1)学院统一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
(2)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汇报情况填写中期检查意见表,并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汇总。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重点督促和指导。
3.论文(设计)撰写与修改
(1)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进行撰写。论文(设计)应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语言通顺、图表规范。
(2)学生在撰写过程中应积极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论文(设计)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4.评阅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设计)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在收到论文(设计)后10天内完成评阅工作,并填写评阅意见表。
(2)评阅教师主要从论文(设计)的选题、内容、结构、逻辑、语言、图表以及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阅,判断论文(设计)是否达到职业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平时成绩、评阅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30%,主要根据学生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过程中的表现来确定;评阅成绩占总成绩的70%,由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确定。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五个等级。
3.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答辩小组的成绩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成绩评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质量监控
1.学院将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2.定期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工作,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师互评、校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进行重点改进,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八、存档管理
1.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其相关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评阅意见表及答辩意见表等,须于答辩工作圆满结束后,由教学秘书负责统一进行收集与整理,并严格遵循学校和学院既定的存档规范与格式要求,实施妥善存档管理。
2. 指导教师所填写的评阅意见表,亦须随同其他资料一并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使用。
九、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