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
关于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领导工作小组。
一、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何彬
职责:全面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与协调,把控工作方向与进度,对最终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副组长:王春子 郭岩
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分别负责组织教学资源调配、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对方案制定过程中的具体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等。
(二)成员
1. 美术教育专业工作组
组 长:谢印佳 副组长:张琳
组 员:美术教育专业任课教师
2. 艺术设计专业工作组
组 长:李天慈 副组长:朱玮
组 员:艺术设计专业任课教师
职责:
(1)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相关讨论,收集并反馈本专业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专业特色与发展需求对方案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
(2)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针对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具体内容进行研讨与编写,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层面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骨干教师,凭借丰富的教学经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设计与论证,为方案的可行性提供专业支撑
3.教学秘书:孟然
职责: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收集、整理与存档工作,协助组织相关会议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调研分析
1.深入了解国内外美术与设计领域人才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收集相关行业企业对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2.分析我院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新方案的制定(修订)提供依据。
(二)方案制定(修订)
1.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学院办学定位、专业特色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修订)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人才培养方案。
2.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以及实践教学课程等,确保课程之间的衔接紧密、逻辑清晰。
3.确定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保证教学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组织协调
1.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包括领导小组会议、专家论证会、教师座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争取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审核评估
1.对制定(修订)完成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审核,从方案的整体架构、内容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学院发展战略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确保方案能够满足学院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系到学院的长远发展和学生的未来前途。各工作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制定(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二)加强协作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部门、各专业教师之间密切协作。各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质量
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实施,确保制定(修订)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质量,能够为学院培养出高素质的美术与设计人才。
(四)按时完成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按时完成。各工作小组成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 年 9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