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院,依法治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一、"一岗双责"即学院各级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我院发生。
二、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全体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党总支书记、院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二)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三)纪检委员、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四、"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落实工作机制。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思政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二)完善责任体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院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思政部内具体落实措施,自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属党总支、总支纪检委员报告。
(三)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党政负责人责任清单,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干部选任、发展党员、人事招聘、重大物资购置、科研经费使用、学术诚信等重要工作的监管;严格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总支纪检委员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四)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注意对廉政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内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抓好学生德育工作,自觉维护学院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
(五)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遵守党内规矩;定期分析执行纪律遵守规矩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学院党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及时落实和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七)支持监督执纪。积极支持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审计室执纪办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腐败问题“零容忍”。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